2025年安徽功能性服装抽查细则:冲锋衣、防晒服等抽样数量
安徽省功能性服装,其中包括冲锋衣、运动服、泳衣、防晒服,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,于2025年版,1抽样方法,是以随机抽样的方式,在被抽样生产者、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,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。冲锋衣产品抽样数量,对于身高130cm以上者,每批次抽样数量为3件(条、套),其中2件(条、套)用作检验样品,1件(条、套)用作备用样品;对于身高130cm及以下的儿童,每批次抽样数量是5件(条、套),其中3件(条、套)作为检验样品,2件(条、套)作为备用样品。如果样品过小,可以适当增加抽样数量,不过不能超过检验、复检的合理需求。运动服产品抽样数量是,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/条/套,其中1件/条/套当作检验样品,另1件/条/套作为备用样品。要是样品过小,能够适当增加抽样数量。泳衣产品抽样数量为,连体式泳装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件/条/套,其中2件/条/套称作检验样品,1件/条/套作为备用样品。分体式泳衣、泳裤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件/条/套,其中4件/条/套当作检验样品,2件/条/套作为备用样品。若样品过小,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。关于防晒服产品的抽样数量,是这样规定的哦,每一个批次的产品呢,都要抽取样品,抽取的数量是2件或者2条又或者是2套,这里面呀,有1件或者1条再或者1套呢,是作为检验的样品,另外的1件或者1条又或者1套呢,则是作为备用的样品。要是遇到样品过小这种情况呢,是可以适当去增加抽样数量的哟。凡是标注了日期的文件,其后续所有的修改单,排除勘误的内容,或者修订版,都不适用于本细则,凡是没有标注日期的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3判定规则,3.1依据标准,GB18401 -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,GB31701 - 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,GB/T10111 - 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,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,GB/T29862 - 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,GB/T32614 - 2023(2016)户外运动服装冲锋衣,GB/T22849 - 2024(2014)针织T恤衫,GB/T22853 - 2019针织运动服,FZ/T81007 - 2022(2012)单、夹服装,FZ/T73013 - 2017针织泳装,FZ/T73050 - 2014针织泳帽,FZ/T81021 - 2014机织泳装,GB/T18830 - 200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,FZ/T74007 - 2019户外防晒皮肤衣,FZ/T81008 - 2021(2011)茄克衫,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,团体标准,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。经检验,依据3.2判定原则,若检验项目全部合格,那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;若检验项目中存在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,那就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。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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